“乡巴佬杯”展会评奖办法
荣县农民创业协会
第二届“乡巴佬杯”农产品展销会评奖办法
(于2013年3月5日荣县农民创业协会第一届三次会员大会通过)
为确保荣县农民创业协会第二届“乡巴佬杯”农产品展销会取得圆满成功,根据荣县农民创业协会制定的《荣县农民创业协会第二届“乡巴佬杯”农产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届农产品展销会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置
荣县农民创业协会第二届“乡巴佬杯”农产品展销会对参展会员设“乡巴佬杯”一等奖一名、“乡巴佬杯”二等奖两名、“乡巴佬杯”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十一名,贡献奖三名,对参展企业设置“创业之星奖”。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荣县农民创业协会会员资格;
2、规模及产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农产品种植基地80亩以上;
(2)养殖规模畜牧年出栏100头以上或家禽养殖年出栏3000只以上;
(3)种养殖年产值100万元以上;
(4) 农产品加工销售年产值200万元以上。
3、参展农产品数量两(含2个)个以上,展品陈列包装整齐;
4、使用“创圣牌”商标的农产品;
5、色、香、味等最佳,无公害农产品等级以上;
6、布展效果好,新颖,有创意;
7、参展人员遵守展销会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成评选专家组
由程代富、丁敦武、丁超、但唐兵、沈倩宇等五人组成评选专家组。邀请会员代表陈勇、熊正伟、罗剑华、朱伯泉等监督。
四、评选程序
1、预评。专家组根据会员上报的农产品参展数量、品种、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预评,初步确定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名单。
2、实行无记名方式投票。由专家组成员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和现场农产品展示情况,选出自己属意的会员;然后,由专家组成员投票,票数最高者评为一等奖,依次类推评出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十一名、贡献奖三名。
五、颁发奖杯、证书
获奖会员由荣县农民创业协会第二届“乡巴佬杯”农产品展销会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六、要求
参与荣县农民创业协会第二届“乡巴佬杯”农产品展销会评奖的专家组成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