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农业局关于实施示范县项目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荣农业发200951号
我县被例为农业部《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县之一。按照农业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及上报实施方案,围绕项目确定的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全方位技术指导工作。为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成项目各项目标任务,对开展技术指导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农业技术指导专家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建立项目专家组,县农业局副局长、高级农艺师李水源任组长兼首席专家,詹俊良、周远清、钟德明、李富贵、官世崇、曾昭强、程开文、唐新媛、李旭升、林天桢、周全宽、黄杰、肖
成立10个农业技术指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张应洪、唐新媛、周远清、郝明英、程开文、丁超、张淑英、贺跃华、刘刚、车正权担任,分别负责双古、双石、旭阳、长山、新桥、古文、鼎新、乐德、来牟、古佳10个项目实施乡镇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落实技术指导责任制
农业技术指导小组,在专家组的领导下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实行组长包乡镇技术指导员包村责任制。技术指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农业技术指导员,实施示范基地规划建设、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工作。技术指导员与农业局签订《荣县2009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技术指导服务合同书》,实行包村责任制。每名技术指导员具体负责1个村、10户科技示范户、200个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加强对农户和基地的技术培训与指导
技术指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员,在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及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工作。要求技术指导员入村开展集中培训6次以上,组织科技示范户开展现场观摩6次以上,进村入户指导15次以上,全年累计入户指导时间不少于150天。技术指导员要及时掌握示范户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的信息,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示范基地是项目的重点,各技术指导小组,要加强示范基地建设与指导。积极协助项目实施乡镇,以科学的态度,高质量的做好示范基地的近期、长远规划和技术指导工作。示范基地建设的技术手段,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集成性。把示范基地建成辖区产业技术的龙头,产业展示的亮点。
技术指导员要通过电话咨询、科技赶集、宣传板报、网络、手机短信、电视等形式,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宣传工作。每个技术指导员要撰写不少于2篇开展技术指导工作的心得体会和1篇工作总结性文章。文章要求简洁生动,反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事例,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四、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
为实施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充分调动技术指导员的积极性,农业局成立绩效考评小组,制定《荣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实行技术指导员 “六制度”管理制。推行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管理合同制、量化评分制、费用包干制、补助浮动制、末位淘汰制,以此建立技术指导员管理新机制。 本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对技术指导员完成项目的各项指标任务进行100分制考评,考评结果与补贴挂钩。
特此通知
附件:
1、荣县2009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县级技术指导员包乡镇村任务分解表。
2、荣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荣县2009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与服务合同书。
二00九年九月二十日
荣县2009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县级技术指导员包乡镇村责任分解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份 |
学历 |
职 称 |
工作单位 |
电话 |
手机号码 |
指导户数 |
带动农户 |
主导 产业 |
指导 小组 |
责任 乡镇 |
责任村 |
1 |
张应洪 |
男 |
1964年8月 |
专科 |
农艺师 |
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6201354 |
13881406818 |
10 |
200 |
水稻 |
组长 |
双古镇 |
双古村 |
2 |
刘富光 |
男 |
1958年8月 |
本科 |
农艺师 |
荣县农经站 |
6210995 |
13990095355 |
10 |
200 |
水稻 |
|
庙埂村 | |
3 |
邹晓梅 |
女 |
1970年5月 |
专科 |
技术员 |
荣县茶叶生产技术推广站 |
8722455 |
13890031998 |
10 |
200 |
水稻 |
|
范家村 | |
4 |
唐新媛 |
女 |
1965年12月 |
本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农广校 |
8722214 |
13890051092 |
10 |
200 |
水稻 |
组长 |
双石镇 |
长冲村 |
5 |
谢聃毓 |
女 |
1965年7月 |
专科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农广校 |
8722214 |
13698252962 |
10 |
200 |
水稻 |
|
蔡家堰村 | |
6 |
张春明 |
男 |
1965年7月 |
专科 |
农艺师 |
荣县农广校 |
8722214 |
13890041336 |
10 |
200 |
水稻 |
|
观音桥村 | |
7 |
倪陆明 |
男 |
1963年3月 |
中专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农广校 |
8722214 |
13795559395 |
10 |
200 |
水稻 |
|
燕子村 | |
8 |
周远清 |
男 |
1960年4月 |
本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农技站 |
6115331 |
13909006339 |
10 |
200 |
水稻 |
组长 |
旭阳镇 |
石踏山村 |
9 |
曾昭强 |
男 |
1965年5月 |
专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农技站 |
6115331 |
13990020640 |
10 |
200 |
水稻 |
|
观音坡村 | |
10 |
邓榆千 |
女 |
1974年10月 |
本科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农技站 |
6115331 |
8534366 |
10 |
200 |
水稻 |
|
李家沟村 | |
14 |
郝明英 |
男 |
1963年9月 |
本科 |
农艺师 |
荣县植保植检站 |
6115231 |
13890057800 |
10 |
200 |
水稻 |
组长 |
长山镇 |
正江村 |
11 |
官世崇 |
男 |
1955年5月 |
中专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农技站 |
6115331 |
13890080258 |
10 |
200 |
水稻 |
|
胡家村 | |
12 |
林天桢 |
女 |
1966年1月 |
本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植保植检站 |
6115231 |
13990076693 |
10 |
200 |
水稻 |
|
筒车村 | |
13 |
李福贵 |
男 |
1964年6月 |
专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植保植检站 |
6115231 |
13183467366 |
10 |
200 |
水稻 |
|
平滩村 | |
15 |
黄 洋 |
男 |
1987年9月 |
本科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植保植检站 |
6115231 |
13890093007 |
10 |
200 |
水稻 |
|
伍家村 | |
16 |
程开文 |
男 |
1956年9月 |
中专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种子管理站 |
6204313 |
13890037968 |
10 |
200 |
水稻 |
组长 |
新桥镇 |
赶场冲村 |
17 |
刘宗银 |
男 |
1963年4月 |
本科 |
农艺师 |
荣县土肥站 |
6115027 |
13018183770 |
10 |
200 |
水稻 |
|
螺蛳坝村 | |
20 |
丁 超 |
男 |
1961年11月 |
专科 |
农艺师 |
荣县农业科教站 |
8722648 |
13198409987 |
10 |
200 |
水稻 |
组长 |
古文镇 |
李子村 |
18 |
李正洪 |
男 |
1956年12月 |
专科 |
农艺师 |
荣县农业科教站 |
8722648 |
13002892116 |
10 |
200 |
水稻 |
|
朱家村 | |
19 |
杨 静 |
男 |
1966年6月 |
专科 |
农艺师 |
荣县农业科教站 |
8722648 |
13890045168 |
10 |
200 |
水稻 |
|
新龙村 | |
24 |
张淑英 |
女 |
1968年6月 |
本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农业局蔬菜办公室 |
6202913 |
13518460844 |
10 |
200 |
食用菌 |
组长 |
鼎新镇 |
老当村 |
21 |
钟德明 |
男 |
1952年7月 |
中专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土肥站 |
6115027 |
13018182487 |
10 |
200 |
食用菌 |
|
西堰村 | |
22 |
周余乐 |
男 |
1985年8月 |
本科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农业局蔬菜办公室 |
6202913 |
13795595751 |
10 |
200 |
食用菌 |
|
学堂村 | |
23 |
曾荣耀 |
男 |
1983年10月 |
研究生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农技站 |
6115331 |
13890015705 |
10 |
200 |
食用菌 |
|
张家村 | |
25 |
贺跃华 |
男 |
1964年7月 |
专科 |
农艺师 |
荣县蚕桑站 |
6200232 |
13890034696 |
10 |
200 |
蚕桑 |
组长 |
乐德镇 |
大屋村 |
26 |
余雪平 |
男 |
1964年1月 |
本科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蚕桑站 |
6200232 |
13088323388 |
10 |
200 |
蚕桑 |
|
板栗村 | |
27 |
毕凤银 |
男 |
1968年3月 |
专科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蚕桑站 |
6200232 |
13881436058 |
10 |
200 |
蚕桑 |
|
高滩村 | |
29 |
刘 刚 |
男 |
1969年1月 |
本科 |
农艺师 |
荣县茶叶生产技术推广站 |
8722455 |
13990051566 |
10 |
200 |
茶叶 |
组长 |
来牟镇 |
刘家坝村 |
28 |
黄泽平 |
男 |
1952年6月 |
专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茶叶生产技术推广站 |
8722455 |
13795595767 |
10 |
200 |
茶叶 |
|
一洞桥村 | |
30 |
李旭升 |
男 |
1966年1月 |
本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茶叶生产技术推广站 |
8722455 |
13890021163 |
10 |
200 |
茶叶 |
|
鸽子村 | |
31 |
车正权 |
男 |
1967年6月 |
本科 |
农艺师 |
荣县经济作物站 |
6209135 |
13990052568 |
10 |
200 |
柑桔 |
组长 |
古佳乡 |
松林坝村 |
32 |
黄 杰 |
男 |
1960年11月 |
本科 |
高级农艺师 |
荣县经济作物站 |
6209135 |
13518464067 |
10 |
200 |
柑桔 |
|
瓦厂埂村 | |
33 |
刘学尧 |
男 |
1968年5月 |
本科 |
农艺师 |
荣县经济作物站 |
6209135 |
13881416853 |
10 |
200 |
柑桔 |
|
道果寺村 | |
34 |
郝春梅 |
女 |
1984年3月 |
研究生 |
助理农艺师 |
荣县经济作物站 |
6209135 |
15182604426 |
10 |
200 |
柑桔 |
|
高嘴山村 |
荣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技术指导员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抓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技术指导员的工作业绩,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指导思想,以提高技术指导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我县农业生产服务。
第二章 技术指导员的管理
第三条:实行技术指导员 “六制度”管理制。推行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管理合同制、量化评分制、费用包干制、补助浮动制、末位淘汰制,以此建立技术指导员“责绩”管理新机制。
第四条:实行定期培训制。在入户指导前和入户指导的关键季节,由县级专家组邀请部省专家,组织对技术指导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五条:实行会议交流制。利用培训或有关专门会议,开展技术指导员会前述职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县农业局及技术专家组及时总结前段时期工作经验,部署下阶段入户指导工作任务。
第六条:实行知识更新培训制。采取异地研修、现场实训等方式,对技术指导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 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第七条:技术指导员对示范户的指导工作实行包村联户制,负责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做好科技示范户的摸底调查。围绕农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要求,结合科技示范户实施方案和每个科技示范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所负责示范户的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第九条: 定期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在农作物备耕、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关键时期持卡上门对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田间技术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好“处方”,帮助示范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技术问题,对每个示范户入户指导15次以上,每年下乡不少于150天。如出现严重的技术指导失误,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落实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贴。
第十一条: 通过电话咨询、科技赶集、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及辐射带动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农作物生产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帮助科技示范户认真记录技术指导服务和生产情况,建立科技示范户档案。搞好信息反馈,及时报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及科技示范户生产的进展等情况。
第十三条: 负责科技示范户与部、省专家相关情况的衔接。对不能履行示范及辐射带动职责的科技示范户,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第十四条:提供相关宣传稿件,完成年度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 确保完成项目实施目标任务,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农作物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产量和收入提高15%以上,辐射户产量和收入提高10%以上,科技示范户满意率达到100%。
第四章 技术指导员的行为规范
在实施农业科技示范户工作时,技术指导员应做到:
第十六条: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时必须配戴“指导员服务卡”,实行挂牌服务。
第十七条:技术指导员必须发放工作名片给所指导的科技示范户,以建立便捷的工作联系渠道。工作中,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提供及时周到的技术服务,一般技术问题应在当时予以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应在两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八条:技术指导员对农民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百问不厌。
第十九条:技术指导员每次入户技术指导和田间诊断时,必须开具“技术处方单”,处方单应注明:事由或症状,诊断结果,处理意见和技术措施。
第二十条: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时,必须在《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上,及时记载技术指导服务内容,以便考核时反馈情况。
第二十一条: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时,必须遵循服务农民、方便农民的原则,不向农民提出与技术指导无关的要求,不接受农民赠送的礼物,不接受农民的宴请,不向农民销售非科技示范户推荐的农用物资。
第二十二条:技术指导员必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尊重农民,注意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端正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真正让农民满意。
第五章 技术指导员的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专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考核办法:对技术指导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实行县农业局、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机制。其中:县农业局、乡镇重点考核指导示范户数量、平均入户指导次数和指导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科技示范户重点反馈考核技术指导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入户指导到位率、业务水平等非量化指标。
县农业局、专家组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技术指导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科技示范户对技术指导员的技术服务及时做好记录和评价,督查结果及示范户的评价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科技示范户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附表一)
(1)、示范户遴选情况。(2分)
(2)、分户技术指导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5分)
(3)、示范户接受培训和指导服务情况。(5)
(4)、累计入户技术指导和培训时间。(10分)
(5)、指导培育科技示范户数量。(2分)
(6)、《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情况。(2分)
(7)、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5分)
(8)、落实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情况。(2分)
(9)、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情况。(2分)
(10)、报送工作信息情况。(10分)。
(11)、示范户对技术指导员的评价。(5分)
(12)、示范户产量、收入增长情况。(10分)
(13)、示范户辐射带动情况。(10分)
(14)、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与确定。(4分)
(15)、主导产业技术推广计划方案制定、落实情况。(4分)
(16)、示范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10分)
(17)、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全村的覆盖率。(5分)
(18)、带动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4分)
(19)、项目社会影响力。(3分)
2、试验示范基地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附表二)
(1)、基地认定和建设情况。(20分)
(2)、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情况。(20分)
(3)、开展培训与观摩情况。(20分)
(4)、基地管理水平。(10分)
(5)、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与确定。(4分)
(6)、主导产业技术推广计划方案制定、落实情况。(4分)
(7)、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10分)
(8)、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全镇的覆盖率。(5分)
(9)、带动全乡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4分)
(10)、项目社会影响力。(3分)
第二十六条:对技术指导员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建立考核奖罚机制,对成绩优秀的指导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技术指导员进行淘汰。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荣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于
附表一:
荣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技术指导员
培育科技示范户绩效评价表
评价 |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 分 标 准 |
评分 |
|
培 育 科 技 示 范 户 ︵ 70 分 ︶ |
1、示范户遴选情况。 |
2 |
A.好:2分 B.较好:1分 C.差:0分 |
|
|
2、分户技术指导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
5 |
A.有,落实得好:5分 B.有,一般:2分 C.落实差: 0分 |
|
||
3、示范户接受培训和指导服务情况。 |
5 |
A.好: 5分 B.较好:3-4分 C.一般:2分 |
|
||
4、累计入户技术指导和培训时间。 |
10 |
A.150天以上:10分 B.121-150天:5分 C.120天以下:1分 |
|
||
5、指导培育科技示范户数量。 |
2 |
A.10户以上:2分 B.10户以下:0分 |
|
||
6、《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情况。 |
2 |
A.好:2分 B.一般:1分 C.差: 0分 |
|
||
7、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 |
5 |
A.好:5分 B.一般:3分 C.差: 0分 |
|
||
8、落实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情况。 |
2 |
A.好:2分 B.一般:1分 C.差:0分 |
|
||
9、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情况。 |
2 |
A.好:2分 B.较好:1分 C.差:0分 |
|
||
10、报送工作信息情况。 |
10 |
A.好:10分 B.较好:6分 C.差:0分 |
|
||
11、示范户对技术指导员的评价。 |
5 |
A:好:5分 B:较好:3分 C:差:0分 |
|
||
12、示范户增产增收情况。 |
10 |
A.好(15%以上): 10分 B.较好(10-14%):5-8分 C.一般(10%以下):1分 |
|
||
13、示范户辐射带动情况。 |
10 |
A.好(20户以上): 10分 B.较好(10-20户):6分 C.一般(较差):1分 |
|
||
技 术 推 广 与 应 用 效 果 ︵ 30 分 ︶ |
18、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与确定。 |
4 |
A.好(3-5主导产业):4分 B.较好:2分 C.差:0分 |
|
|
19、主导产业技术推广计划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
4 |
A.好(效果很好):4分 B.较好:2分 C.一般:0分 |
|
||
20、示范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 |
10 |
A.好(95%以上):10分 B.较好(60%—95%):5-7分 C.一般(60%以下):3分 |
|
||
21、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全村的覆盖率。 |
5 |
A.好(80%以上):5分 B.较好(50%-80%):3分 C.一般(50%以下):1分 |
|
||
22、带动全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
4 |
A.好:4分 B.较好:2-3分 C.一般:1分 |
|
||
23、项目社会影响力。 |
3 |
A.社会影响大,领导、农民和社会各界评价高:3分 B.较好:2分 C.一般:1分 |
|
||
总计 |
|
100 |
|
|
附表二:
荣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技术指导员
指导试验示范基地绩效评价表
评价 |
评价内容 |
权 重 |
评 分 标 准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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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验 示 范 基 地 建 设 ︵ 70 分 ︶ |
14、基地认定和建设情况。 |
20 |
A.好(条件好):20分 B.较好(一般):15分 C.差(条件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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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情况。 |
20 |
A.好(效果显著):20分 B.较好(效果较明显):10-15分 C.一般: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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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培训与观摩情况。 |
20 |
A.好(500人次以上):20分 B.较好(300-500人次):10-15分 C.一般(300人次以下):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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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基地管理水平。 |
10 |
A.好:5分 B.较好:2-3分 C.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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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推 广 与 应 用 效 果 ︵ 30 分 ︶ |
18、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与确定。 |
4 |
A.好(3-5主导产业):4分 B.较好:2分 C.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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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主导产业技术推广计划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
4 |
A.好(效果很好):4分 B.较好:2分 C.一般: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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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 |
10 |
A.好(95%以上):10分 B.较好(60%—95%):5-7分 C.一般(60%以下):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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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全乡镇的覆盖率。 |
5 |
A.好(80%以上):5分 B.较好(50%-80%):3分 C.一般(50%以下):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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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带动全乡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
4 |
A.好:4分 B.较好:2-3分 C.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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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社会影响力。 |
3 |
A.社会影响大,领导、农民和社会各界评价高:3分 B.较好:2分 C.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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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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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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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2009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技术指导员
技术指导与服务合同书
甲 方:荣县农业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技术指导员):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技术指导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步伐。为了确保我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编制印发农业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资料(明白纸)。
2、甲方负责聘请专家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并及时解答乙方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甲方负责建立乙方知识更新培训制度,采取异地研修、现场实训等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甲方对乙方有管理、考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对乙方工作绩效考核实行承包制、合同管理制、量化评分制、费用包干制、补助浮动制、末位淘汰制。
6、甲方负责对乙方开展技术指导所发生的交通费、补助、绩效奖励等的落实。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 镇 村,培育10户科技示范户以推广中稻+再生稻高产为主的农业先进适用栽培技术,辐射带动200个农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科技示范户遴选制度》的条件遴选所承包村的科技示范户。
3、乙方对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的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进行筛选。主推品种有: ;
主推技术有: 。
4、乙方对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出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5、乙方对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开展培训和提供信息、技术资料;对所承包的村开展集中培训6次以上,在主导产业生产关键季节组织示范户开展现场观摩6次以上,指导到户15次以上;全年累计入户时间不少于150天,做到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
6、乙方对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通过电话咨询、科技赶集、宣传板报、网络、手机短信、电视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及辐射带动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农作物生产信息服务,同时提供远程技术指导,及时帮助示范户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7、乙方负责将项目配套的“物化补贴”全额配送给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
8、乙方对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建立示范户档案,按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和《技术指导员手册》。
9、乙方负责收集科技示范户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照片等复印资料;同时采集技术服务信息、调查信息、测产信息、季报信息、典型经验信息等。
10、乙方对所承包的科技示范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在正常年份情况下,水稻产量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增长15%以上;单位产量节本(农业综合生产成本降低)1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1个百分点。辐射带动农户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水稻产量较前三年提高10%以上,节本10%以上。
11、乙方必须接受上级专家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12、乙方负责对科技示范户“一个原则六个结合”的科技入户。一是实行“手把手、面对面”入户的原则;二是做到六个结合,即:主推品种与主推技术相结合、技术指导与服务相结合、集中与分户指导相结合、巡回与示范指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统与现代指导相结合。
13、乙方负责承担因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科技示范户的经济损失。
14、乙方绩效考核,除上述目标任务完成外,还要以指导内容农民是否需要、指导方式农民是否接受、指导结果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科技示范户效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的重要依据。
三、合同期限:2009年9月至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目标任务合同执行完毕作废。
甲方:荣县农业局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2009年 月 日
荣县2009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科技示范户
技术指导与服务合同书
技术指导员: 工作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科技示范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以粮食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推广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培养一大批觉悟高、技术强、留得住的科技示范户,辐射和带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为了确保我县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出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2、甲方对乙方开展技术培训和提供技术信息、技术资料;对所承包的村开展集中培训6次以上,在主导产业生产关键季节组织乙方开展现场观摩6次以上,指导到户15次以上;全年累计入户时间不少于150天,做到突发农业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
3、甲方对乙方通过电话、信函、网络、手机短信、电视等多种形式,提供远程技术指导和技术信息服务,及时帮助示范户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4、甲方负责将项目配套的“物化补贴”全额配送给乙方。
5、甲方负责对乙方“一个原则六个结合”的科技入户。一是实行“手把手、面对面”入户的原则;二是做到六个结合,即:主推品种与主推技术相结合、技术指导与服务相结合、集中与分户指导相结合、巡回与示范指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统与现代指导相结合。
6、甲方负责乙方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7、甲方负责承担因技术指导失误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8、甲方负责对乙方综合绩效评价,对不履行责任的乙方进行淘汰,确保科技示范户的先进性。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科技培训,无偿获得有关技术资料;优先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优先参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
2、乙方享有项目配套的物化补贴。
3、乙方自愿参与甲方开展的农业科技培训,带头推广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
4、乙方提供必要的示范场地和条件,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认真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准确提供全年生产活动和技术指导服务的有关信息;参与对甲方工作绩效评价,积极反馈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6、乙方热情帮助周边20户农户致富,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并保证辐射带动农户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在90%以上。
7、乙方负责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同时,参与对甲方的工作绩效评价。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照片等复印件资料。
三、指导地点:荣县 镇 村 组
四、合同期限: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此项目继续实施,合同有效期顺延。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作废。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