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县农业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禽蛋肉,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大队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加大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现将“元旦”、“春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的认识
节假日期间是畜禽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旺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更加繁重。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体现。“元旦”、“春节”期,我镇充分利用集市人员密集的有力条件,散发宣传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重点对养殖大户、屠宰场、畜禽产品商贩进行宣传。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采取发放资料、咨询等方式,宣传禁止使用瘦肉精。坚决防止畜产品源头污染,提供更多优质畜产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公众的消费信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在元旦、春节到来之际,镇领导把节假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专门召开大队会议,作出周密安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到具体人员,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三、工作重点
1、以“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主线,积极开展农业行政执法。
2、加强动物防疫、兽药、饲料的安全监管。
3、加强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动态
加强畜禽产品市场监管,加强领导,各司其责,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站积极与镇分管领导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联系,成立来牟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开展了三次元旦、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鲜肉、鸡、鸭、兔、蛋等畜禽产品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和产品,使用违规药品、添加剂等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加强市场流通的肉类、禽类、蛋类等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管、督促,确保节日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1、农业中心与畜牧站人员节前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15日、2016年1月23日对来牟农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没有发现违禁、过期、假冒的农产品出售。利用大小会议、LED等各种手段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对我镇8家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经营店进行了逐家检查,派发禁用和限用农药、兽药列表,并与经营者签定守法经营责任书。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合法经营,并做好进出货的登记工作。
2、加强农产品检测,强化源头监管。对畜禽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开展抽查、监测工作,提升畜产品质量;重点在全镇全面开展农村规模户、适度规模户的瘦肉精检测拉网式专项检测工作、屠宰场、产地环节也开展了瘦肉精检测工作,检测生猪,肉羊、肉牛瘦肉精41份,合格率100%。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工作,从源头上做起,确保食品安全。督促养殖户认真做好投入品及相关档案记录。
3、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屠宰场的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强值班制度及信息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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