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十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紧急通知
作者:荣县农牧业局时间:2018年04月04日 信息来源:荣县农牧业局 点击: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贡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第十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通知》(自专合办〔2018〕1号)文件要求,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4〕80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评选程序、具体要求,并通知区域内评定了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积极申报此次省级示范社,积极开展审核推荐工作。于4月8日前,将拟推荐农民合作社的申报材料(《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县农牧业局农经站。我局将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税务、银监等部门组织专家开展审查,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欧杰成,联系电话:6202574
附件:1.《自贡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第十批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通知》(自专合办〔2018〕1号)
2. 《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4〕80号)
3.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和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表
荣县农牧业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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