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工作实施方案
荣农〔2022〕72号 签发人:刘林海 罗晓鹏
荣县农业农村局 荣 县 财 政 局
关于报送《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荣县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285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农科(教育)函〔2021〕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培养高素质农民,提升高素质农民的发展能力和保障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发展。为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呈报县政府,请予以审核。
妥否,请批示。
附件: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荣县农业农村局 荣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尹诗 联系电话:13402326783)
附件
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285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农科(教育)函〔2021〕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农民培养,提升高素质农民的发展能力和保障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持续抓好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等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结合我县的“1+4”主导产业和特色基地,按照吸引一批、培养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实现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提供坚实人才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培育任务204人,其中:省级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4人,农业职业经理人5人,市级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9人,县重点培训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专业服务型186人,培育满意度达到≥85%以上,对培训合格的高素质农民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育任务和补助标准
2022年中央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72万元用于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其中:(1)省级调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4人,补助标准10000元/人,农业经理人培育5人,补助标准8000元/人,计划资金8万元;(2)市级调训农业经理人培育9人, 补助标准8000元/人,计划资金7.2万元;(3)县级经营管理型培训126人,补助标准3508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80学时);专业生产型培训30人,补助标准21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48学时)。技能服务型培训30人,补助标准21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48学时),计划资金56.8万元。以上共计培训204人,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信息化手段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
四、主要实施内容
(一)遴选培育对象
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的学员严格按《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农科(教育)函〔2021〕16号)要求进行遴选,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物服务等人员。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按照省文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物服务等人员。
首先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业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把返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产业扶贫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带头人给予倾斜性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训范围。
(二)确定培育机构
县级培训按政府采购程序通过购买服务选定培训机构。我局将与中标培训机构签订2022年培训协议。培训机构按协议要求科学遴选培训学员、培训教师、培训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培育教师、教材、基地库;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开展学员培训需求调研,按照学员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合理有序开展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
(三)创新培育方式
坚持围绕四川省“10+3”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布局和我县的“1+4”主导产业、优先满足粮油、茶叶、柑橘、畜牧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今年我县开展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四个:茶叶班、大豆油料班、柑橘班、水产班;专业生产型班1个:牛羊班;技能服务型1个:农机操作手班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开展培训。
今年要特别注重与省农担公司的紧密合作,加强银行信贷、农业融资担保等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可通过省农担公司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为学员普及投融资、担保、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知识。推广专业化、小班制培育模式。培育机构要做好培育的需求调研,围绕参训人员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育服务,有重点地解决相关共性问题。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精神。要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形式,增加“菜单式学习”“孵化式辅导”“实训化服务”的比重。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依托各类产业园区、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培养用好农民讲师,强化实训实践。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实现线上培训过程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有据可查。
(四)培训计划与教材
按省级文件要求安排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培训人数为4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农业经理人14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含省外学习时间)。
县级培训类型为经营管理型、技能服务型和专业生产型,培训人数为186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126人,技能服务型和专业生产型60人。
经营管理型培训126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80学时)。培训机构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设置课程,包括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其中:综合素养课程学时12学时(课堂教学),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且必须包含当年的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党建课程等相关内容。专业技能课学时68学时(课堂教学24学时,线上学习4学时,现场教学40学时),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增设由省农担公司讲授的银行信贷、农业融资担保等相关知识课程。能力拓展课程4学时,以提高参训学员创新思维、团队协作、沟通和交流等能力。
技能服务型、专业生产型60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48学时)。培训机构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设置课程,包括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其中:综合素养课程学时8学时(课堂教学),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且必须包含当年的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党建课程等相关内容。专业技能课学时36学时(课堂教学12学时,现场教学24学时),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增设由省农担公司讲授的银行信贷、农业融资担保等相关知识课程。能力拓展课程4学时,以提高参训学员创新思维、团队协作、沟通和交流等能力。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县农业农村局讲授第一课。
培育机构要对培训需求进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当地产业发展和相关从业人员实际需要等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培训规范,制定科学实用的培训计划,认真选用和组编好精品教材。培训教材应选用专门教材3本以上(以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组推荐教材目录作为参考选择教材),不得以简单的讲义、明白纸等替代。培训计划要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五)组织培训
一是制定开班计划。培训机构根据县级培训任务要求制定开班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公开发布,培训学员通过培训机构自行组织为主,即培训机构通过荣县农业科教网发布和张贴《招生简章》、走村入户宣传、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招生。同时,各镇、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培训机构进行生源组织工作,在基层遴选推荐参训。二是开展培训。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遴选具有相关专业授课背景或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为授课教师。以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组推荐教材目录作为参考选择教材,并保证学员人手一套。通过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购买线上教学课程,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在线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要指定班级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各一名,建立班级管理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学员考试考核制度,学员培训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机构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育和考核信息。三是抓好建档服务。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一方面要形成一套规范的培训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另一方面要形成一本跟踪服务手册。主要是跟踪学员的产业发展情况,包括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培育课程内容相关的实践指导服务内容和记录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组织培育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并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相关验收考核评价工作。
(六)资金使用范围
2022年省级项目资金为72万元,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指导服务、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相关合理支出。
1. 省、市级调训培训费用15.2万元
省、市级调训的农业产业领军人才4人,农业经理人培育5人,市级调训农业经理人培育9人,由省、市级培育机构提供签到表、培训照片、培训通知、有效票据等进行报销。
2. 县级培训费用46.8万元
主要用于教材费、教学耗材费、学员食宿费、教学场地及设施使用租赁费、线上学习费用、意外保险费、实训费、教学(实训)交通费、教师讲课费、班级管理人员补助、后勤人员补助等。
3. 信息化手段及后续跟踪服务费用10万元
主要用于向高素质农民提供后续跟踪服务、产业指导、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费用。
(七)提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
探索涉农院校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知晓度。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创新机制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组织有学历需求的参训人员与职业院校对接,形成农村人才培养新格局。
(八)完善信息化手段
我县继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落地对接、推广应用和拓展开发。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荣县农业科教网、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手机APP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和咨询、在线上学习精品视频课件、新品种、新技术、成果速递和探索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九)强化监管
一是我县要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二是我县要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做好与培训机构的工作对接,确保按期培育、按质完成。三是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或 “云上智农”手机APP报名参训。四是对培育机构、师资和课程要及时纳入数据库管理,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线上可查。经培训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书》,并在证书内页注明培育类型。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成立荣县培养高素质农民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监督考核、扶持政策等,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任务落实,落实工作经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监管,突出绩效考核
按照省市县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要求,坚持培训项目公示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1.实行培训开班审核和培训期间不定期抽查制度。培训机构开班前报送开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培训对象和开展教学,项目管理办公室开班时到场监督和讲授第一课,培训期间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加强培育过程监管。
2. 落实在线评价制度。依托农民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机构和培训班级开展培训效果线上评价,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
3. 实行培育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培训任务全面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对县级培训机构培育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评估,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拨付资金和下年度安排培育任务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培育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培育机构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8〕95号)和《荣县财政局关于农业项目县级报账办理程序及报账资料的通知》(荣财发〔2017〕94号)和《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重申规定从严项目管理的通知》(荣农发〔2020〕3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报账管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信息化手段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相关合理支出,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强化组织督促
我县《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285号)文件要求,培训机构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以县为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并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安全保障和信息宣传工作
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期间疫情防控,做好食宿、交通、实训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防护,确保培训安全。严格按照省、市、县项目管理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培训进度报表、简报和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培育工作宣传,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培育机构和学员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三农要情》《每日信息专报》和乡村振兴频道等国家级部门和省级部门刊物、网站信息平台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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