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荐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自贡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落地落实,根据《自贡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自委农领办〔2022〕46号),现将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区县农业农村体制内的培训机构和面向辖区内公开遴选的社会培训机构。
二、推荐程序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市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体制内的农民培训机构直接上报,社会培训机构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推荐:
1.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在政务网站发布组织推荐的公告(不少于15天);
2.社会培训机构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3.各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等审查;
4.各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培训需要,组织评审小组会择优推荐培训机构(单个区县推荐社会培训机构总数不超过5家);
5.将拟推荐培训机构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6.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培训机构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纳入“两目录、一公开”动态管理。
三、申报条件
农业农村体制内的培训机构直接纳入申报,承担过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培训机构可优先考虑。社会培训机构申报要求如下:
(一)符合培训专业方向
养殖类、种植类、水果栽培类、蔬菜栽培类、农机操作与修理类、飞防操作类等技能培训专业。申报机构应至少符合1个培训专业方向。
(二)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形象较好,热心服务“三农”工作;
2.拥有可以容纳50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自有或就近能满足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比较便利;
3.具备较强的学员组织能力和承担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学员满意度较高;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6.自愿接受市县(区)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四、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月30日下班前将附件1推荐表盖章PDF和电子版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与职业农民科邮箱。
联系人:虞泳胜,电话:8204679
邮 箱:277010682@qq.com
附件:1.自贡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荐表
2.自贡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
自贡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荐表
推荐单位: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类型 | 培训专业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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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培训机构名称与法人证书一致; 2.类型:体制内培训机构、社会培训机构; 3.培训专业:养殖类、种植类、水果栽培类、蔬菜栽培类、农机操作与修理类、飞防操作类等技能培训专业。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自贡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 | ||||||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金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办学许可证号码 | ||||
批准机构 | 办学地址 | |||||
基本情况 | 专业/工种名称
| 本专业/工种教师数量 | 近期本专业/工种的培训人数 | |||
专职教 师数量 | 取得证书人数 | |||||
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教学场地 | 平方米 | 实训场地 | 平方米 | |
间 | 间 | |||||
各工种的设施设备清单(可另做附件) | ||||||
本机构近期培训业绩(含培训规模、培训后就业率、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开展就业服务、社会认可度等情况)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 意见 |
小组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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